长丰县
双墩镇龙湖佳苑小区房屋回迁安置公告
龙湖佳苑小区的回迁安置群众:
双墩镇龙湖佳苑小区系开发代建项目,为有序安排安置房分配,经研究决定,定于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8日,进行龙湖佳苑小区安置房屋集中分配,请在本次回迁范围内的安置户对应具体选房日期准时到场参加分房,逾期未办理者,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一、房屋分房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2023年12月8日。涉及待分配村组或拆迁项目集中分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 12月5日对大官塘、湖滨、兴岭、白大塘、富水等村(社区)涉及合众人寿、凤麟路、重点储备、北城核心区等4个项目120平方米套型房屋下剩未分配的拆迁户全额分配。2. 12月6日对大官塘、湖滨、兴岭、白大塘、富水等村(社区)涉及合众人寿、凤麟路、重点储备、北城核心区等4个项目100平方米套型房屋下剩未分配的拆迁户全额分配。3. 12月7日对大官塘、湖滨、兴岭、白大塘、富水等村(社区)涉及合众人寿、凤麟路、重点储备、北城核心区等4个项目80平方米套型房屋下剩未分配的拆迁户全额分配。4. 12月8日对大官塘、湖滨、兴岭、白大塘、富水等村(社区)涉及合众人寿、凤麟路、重点储备、北城核心区等4个项目60平方米、50平方米套型房屋下剩未分配的拆迁户全额分配。
二、房屋分配地点双墩镇物华苑四期南区花园社区党群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室(红府超市楼上)。
三、注意事项1. 为确保广大安置户按时领取房屋安置证明,请涉及回迁范围内的安置户户主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按房屋分房时间顺序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分配,逾期未参加者责任自负。2. 房屋分配时,安置户户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全体成员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参与分配。3. 2023年12月31日起,涉及村民组、拆迁项目的安置户如一次性安置结束的,终止发放拆迁安置过渡费,过渡期结束(若因安置房交付时间变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其他未安置结束的村民组、拆迁项目安置户继续发放拆迁安置过渡费。4.本次房屋分配期间,安置户需自觉遵守房屋分配现场秩序,涉及家庭纠纷等原因,请安置户家庭成员(协议内成员)之间互通有无,造成矛盾自行承担;严禁提供虚假证明冒领安置房行为,一经查实,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551-66374520特此公告
长丰县双墩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
没有了